期间核查的概念
期间核查是指对测量设备在两次校准或检定的间隔期内进行的核查。其目的是在两次校准(或检定)之间的时间间隔内保持测量仪器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期间核查与校准和检定不同,主要区别为:
(1)概念不同。校准或检定是在标准条件下,通过计量标准确定测量仪器的校准状态。而期间核查是在两次校准或检定之间,在实际工作的环境条件下,对预先选定的同一核查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测量,以确定其校准状态是否继续可信。
(2)所用的标准器具不同。检定或校准的核心是用高一级计量标准对测量仪器的计量性能进行评估,以获得该仪器量值的溯源性。而期间核查所用的核查标准,可以是计量标准器具,也可以是其他被测物品,这种核查不具有溯源性。
(3)方法不同。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检定依据检定规程。校准或检定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技术机构用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按照自己制定的核查方案进行。而期间核查方法的依据则是用该仪器测量其被测物(参数)时所采用的标准方法,由本实验室人员使用自己选定的核查标准按照自己制定的核查方案进行。
(4)时机不同。检定有规定的周期,校准一般不规定周期。期间核查是在两次(相邻)校准之间的时间内进行,并根据被核查对象的性能、使用频度(自行)决定核查数。期间核查的结果可以为“下一次校准”的时间提供依据。
(5)结果和判据不同。校准给出的是被校仪器的示值与标准计量器具所复现的量值之差(即示值误差),也可以将校准结果与被校仪器的技术指标进行比较,若示值误差小于允差,则判定该仪器符合其规范。而期间核查给出的是被核查仪器的示值(随时间)变化。
期间核查的程序文件
实验室应编制有关期间核查的程序文件,期间核查的程序文件应规定:
(1)需要实施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
(2)核查方法和评审程序
(3)期间核查的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4)出现测量过程失控或发现有失控趋势时的处理程序等。
(四)期间核查的作业指导书
针对每一类被核查的仪器设备制定期间核查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应规定:
(1)被核查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
(2)使用的核查标准。
(3)测量的参数和测量方法。
(4)核查的位置或量值点。
(5)核查的记录信息、记录形式和记录的保存
(6)必要时,核查曲线图或核查控制图的绘制方法。
(7)核查的时间间隔。
(8)关于需要临时增加核查的特殊情况(如磕碰、环境温度的大幅变化和出现特殊需要等)的规定。
(9)核查结果的判断原则与核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