铣削加工安全要点(一)
(一)铣床安全检查
1)设备检查
(1)机床应设局部照明。机床上的照明灯应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应有接地(零)保护。
(2)飞轮应在主轴上定位准确,安装牢靠,以免主轴转动不稳而使铣切时产生振动和冲击。
(3)转盘和手柄应操纵灵活,挡位分明,不得因机床振动而脱位。
(4)进给变速箱内设置的滚珠式安全离合器应起走刀过载保护作用,即当进给力过大时停止自动进给。
(5)进给箱内设置的摩擦离合器应能起过载保护作用,即当快速传动过载时摩擦片打滑,快速移动停止。
(6)工作台纵向横向及垂直方向的进给运动应互锁,应保证三个方向进给运动的传动离合器不可能同时接通。
(7)工作台快速移动与一般自动进给运动应互锁,两者不得同时接通。
(8)电气机械互锁性能不好,导致手柄不能互锁或操纵失灵时,严禁使用机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