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防爆电气设备
1)防爆电气设备型号、防爆等级应满足使用环境危险物质类别与等级,其周围环境应清洁、无妨障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
2)防爆电气设备固定应牢固可靠,设备外壳应完整、无裂纹及明显的腐蚀痕迹。
3)各部螺丝及垫圈应齐全、无松动。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装置应牢固可靠,密封完好,接线无松动、脱落现象,多余的进线口应密封。防爆电器盒的连接螺丝应上全、上紧。
5)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牢固可靠,无腐蚀、折断现象,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应可靠连接。
6)防爆电气设备上的联锁装置应完整,动作应可靠。
7)充油型防爆设备油面应低于油面线。正压型防爆设备气源不应含有爆炸性混合物;风压应符合要求。
8)危险场所临时线路及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9)防爆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应正常,运行参数(电流、电压、压力、温度等) 应符合规定。
10)引人洞库的电源线应采用四联开关,不工作时应同时切断相线和保护零线。
11)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挠性连接管等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12)电机、电器、仪表以及设备本体的外壳腐蚀程度、紧固螺丝的防松装置、联锁装置应完好。
13)充电型防爆电器的油面指示器、排油装置及气体泄放孔内部应完好、畅通、不漏油,安装应正确(倾斜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