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为安全要点
1)喷漆作业人员应接受喷漆作业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对外来劳动、实习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进入喷漆房劳动,操作人员不得将手机、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生产岗位。
2)操作人员应穿纯棉织品工作服,不能穿带钉鞋进入生产岗位,车间各操作点不得使用化纤类织物的拖把、揩布等工具。不得将非防爆电器带入。
3)喷漆作业人员工作时,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应符合GB 6514的规定。作业中应设专人定时测定密闭空间内空气中氧含量和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应在18%以上,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0%。
4)局限空间内油漆作业至少配备两人以上共同操作。若作业场所过于狭小,仅能容纳单人操作时,另外一人应负责监护。
5)喷漆作业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GB7691的有关规定。喷漆操作中使用的物料不得与皮肤接触,宜采用防护服、防护眼镜或长管面具与人体隔离。操作时必须戴上防护眼镜、防护面具和防护手套,以防油漆等溅人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