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动力管线
1)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应架空敷设,并应在车间入口设总管切断阀。
2)氧气与燃油管道不应共沟敷设。
3)氧气、煤气、燃油管道及其支架上,不应架设动力电缆、电线,供自身专用者除外。
4)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涂以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输送方向。
5)阀门应设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十八)修炉作业施工区要求
1)电炉倾动机械应锁定,炉盖旋开并锁定,液压站关闭。拆炉作业的危险区域内不应有人员通行或停留。
2)施工区应有足够照明,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志及临时围栏等。
3)有可能泄漏煤气、氧气、高压蒸汽、其他有害气体与烟尘的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
4)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5)修炉用的脚手架应连接牢固,并经检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