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
7)用于铁水预处理的铁水罐与用于炉外精炼的钢水罐,应经常维护罐口罐口严重结壳,应停止使用。
8)钢水罐需卧放地坪时,应放在专用的钢包支座上;热修包应设作业防护屏;两罐位之间净空间距,应不小于2m。
9)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可燃气体参数检测仪表与熄火检测仪。采用煤气燃料时,应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与煤气低压记号联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应设置供设备维修时使用的吹扫煤气装置,煤气吹扫干净方可修理设备。采用氧气助燃时,氧气不应在燃烧器出口前与燃料混合,并应在操作控制上确保先点火后供氧(空气助燃时亦应先点火后供风)。
10)烘烤器区域应悬挂“禁止烟火”、“当心煤气中毒”等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