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悬挑式脚手架
1)应经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使用。
2)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工程师审批签字。
3)应采用型钢(工字钢、槽钢)作悬挑梁。
4)连墙件应符合规范要求。
5)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拆除连墙件。
6)脚手板采用由毛竹制作的竹制笆板;且符合脚手板相关要求,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用安全平网兜底,其离开墙面120~150mm;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7)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有空隙。
8)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9)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做全封闭。
10)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不得固定在脚手架上,也不得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