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各专业安全权责混乱
工程总承包安全管理的职责是对项目各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在监督检查期间发现的不符合项,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专业完成,而并非是整改责任人,造成问题的各责任专业才是整改责任人。
当前存在的问题是项目上认为安全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并未认识到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精髓,造成相关专业没有认真完成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而是安全管理人员被迫自行组织整改,导致“我查我改,他责不改”的权责混乱情况,以至于产生消极怠工的局面。
企业应对这情况明确细化安全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并完善安全问责制度,形成谁的问题谁整改,谁的问题谁负责的有效管理机制。
在工程总承包E P C 模式下,总承包方承担设计环节,但是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基本上未参与设计,而安全设计人员未参与或指导现场安全管理,导致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的领会安全设计的目的,设计人员也不懂现场现场安全管理。
在项目实施后期,尤其在试运行阶段,安全管理不能有效的配合试运行操作,无法确保安全运行,造成本质安全上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