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资质认可工作小组
中心成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可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分工合作。卫生监测科负责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受理、检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健康体检科、门诊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及辅助检查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业务管理科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的质量控制、投诉和不符规范的处置。中心在认可经费、卫技人员的岗位设置、体检工作场所的设置都予以大力支持。
2培训相关人员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审定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的要求,制定资质认可申报实施细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规范化操作的要求。并派卫技人员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培训,熟悉考核标准及规范化健康检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