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厂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并应设警示标志。
15)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1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17)对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资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