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基本安全条件检查
1)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商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2)烟花爆竹储存区与办公(生活区)、值班室分离。库房每栋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m。库房与值班室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m。
3)库区应设置密实围墙,围墙与库房不宜小于5m,高度不低于2m,围墙顶部设置防攀越措施。
4)库房周围2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林。
5)仓库应采取防潮、隔热、通风、防小动物等措施。
6)仓库可采用砖承重,屋盖宜采用轻质易碎结构。
7)仓库应设置双层门且向外平开,不设门槛;门宽不小于1.2m。
8)仓库的窗应能开启,宜配置铁栅和金属网,在勒脚处宜设置进风窗。
9)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仓库面积小于等于150m2,且长度小于18m时,可设一个;仓库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