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站长、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落实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分解情况进行考核;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二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工作;
(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五)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编制本单位Ⅰ、Ⅱ级危险点应急救援预案和危化品存储、使用场所现场处置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含未遂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主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二)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工作;
(三)组织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三级”安全防控机制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含未遂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