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编制审查或修改工艺文件时,必须同时考虑工艺的安全性,编制有害身体健康的零部件生产工艺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防护措施;
(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有预见地制订防范措施;分析其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制定必要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填写相关表格记录;
(三)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验证所编制的工艺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与厂领导联系修订安全措施;
(四)负责工装、吊卡具的设计工作,结合国家安全法规,制定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督促有关人员对承重吊具定期进行探伤检查;
(五)在查阅和收集科学技术资料时,应同时收集安全技术资料,不断添补到设计工作的安全资料中;
(六)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角度提出原因和预防措施;
(七)对生产、自制工装、吊卡具等的安全性负责。
计划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将劳动安全措施计划和费用计划编入生产经营计划;
(二)编制生产计划时,负责将安全指标列为考核内容,下达生产科研计划时,必须包括安全内容;
(三)编制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
(四)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时,应同时分析劳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