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监视和环境测量标准条文理解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程序中应规定将监测环境绩效、适用的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形成文件。
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应保存相关记录。
监视和测量的对象就是4.6“运行控制”中重要环境因素管理的一些关键指标,是日常的例行监测和测量,之所以选择作为关键特性,其一这些特性指标是环境法规标准中的重要指标和要求,政府环境管理部门是要经常抽验的,如排放(已经处理好的)清污水中的COD、pH、SS,燃煤锅炉气体排放中粉尘、SO2和氮氧化物等;如果组织本身不对这些关键特性加以日常监测,很多会出现超标被罚的结果。其二以组织污水处理为例,污水排放标准中的指标有几十项,不可能对每一项都进行日常监测,怎么办?当然是只能针对少数几个关键特性指标进行日常监控了,如色度、COD、pH、SS等,同时通常情况下只要这几个指标符合要求,其他数十个指标超标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所以在组织环境的日常运行控制中必须选择和确定少量的关键特性并对其他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以保证不会超过环境法规标准及组织制定的内控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