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及时批转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火安全方面的文件,协助组织好有关的会议;
(三)做好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组织工作,保证他们进入生产现场的安全;
(四)对来信、来访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问题,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督促解决、处理;对职工及其家属提出的有关工伤事故或其待遇问题,应会同安全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妥善处理;
(五)负责做好厂内有关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发生的治安灾害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六)负责公司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检查与管理,对各单位的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性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公司重要目标的经常性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七)组织有关部门搞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
(八)训练、打靶或组织到外地军训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九)负责做好防空设施的安全管理。组织地下防空设施检查或维修时,应有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中毒事故;
(十)对公司地下室、地下工程、地下车库等设施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公司内基建项目施工前的审批工作,确保地下工程等设施免遭破坏;
(十一)组织督察或实施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维修、亮化等工作时如涉及安全问题,应同时进行安全教育、考核;
(十二)参与制定厂区建设总体规划时,应同时考虑安全要求;
(十三)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如印刷机械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实施,保证安全运行;
(十四)组织对公司厂区内公共茶炉房、热饭箱的安全管理;
(十五)负责公司指定办公楼的卫生保洁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如实上报并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