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准化大纲的编制要求-标准实施要求
5.3.1 内容
标准实施要求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 一般要求;
b) 重大标准实施要求;
c) 标准选用范围;
d) 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选用范围。
5.3.2 一般要求
产品标准化大纲应规定产品研制时实施标准的一般要求,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贯彻实施标准的原则,包括GJB/Z69规定的标准选用和剪裁的有关要求;
b) 实施标准的程序、审批、会签和更改等要求;
c) 实施标准的时效性要求,例如实施标准的年限、版本界定、新旧版标准代替的规定和要求;
d) 对实施标准进行监督的要求;
e) 处理实施中各类问题的原则或程序等。
5.3.3 重大标准实施要求
5.3.3.1 应根据战术技术指标要求和贯彻实施标准一般要求,对产品研制有关的重大标准进行全面的 综合分析,提出“重大标准贯彻实施方案”。
5.3.3.2 “重大标准”主要是指:
a) 贯彻实施涉及面宽、难度大的标准;
b) 贯彻实施经费投资大的标准;
c) 贯彻实施组织和协调复杂的标准;
d) 影响战术技术指标实现的标准;
e) 与安全关系密切的标准;
f) 对提高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程度及节约费用等有重大影响的标准。 5.3.3.3 “重大标准贯彻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贯彻实施涉及的范围及效果分析;
b) 贯彻实施的重点内容及剪裁意见;
c) 贯彻实施的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d) 贯彻实施前的技术准备和物质准备;
e) 主要难点及解决途径;
f) 计划和经费安排的建议;
g) 有关问题的协调要求。 必要时,可单独编制若干份“重大标准贯彻实施方案”。
5.3.4 标准选用范围
5.3.4.1 “标准选用范围”是特定产品研制时对设计人员选用标准的推荐性规定。其中所列标准通过 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采用才能作为直接指导生产或验收的依据。
5.3.4.2 “标准选用范围”应列入下列标准:
a) 法律、法规和研制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标准;
b) 与保证产品战术技术指标和性能有关的标准;
c) 产品研制全过程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和管理等各方面所需的标准。
列入的标准应是现行有效的。
5.3.4.3 “标准选用范围”视管理方便可作为产品标准化大纲的附录,也可作为独立文件。
5.3.4.4 “标准选用范围”应实施动态管理,随着研制进展,及时补充需要的或调整其中不合适的标 准项目,保持其有效性。
5.3.5 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选用范围
5.3.5.1 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选用范围是特定产品研制时,对设计人员选用标准件、元器件、原 材料的品种规格的推荐性规定,其目的是减少品种规格,提高产品“三化”水平。
5.3.5.2 编制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选用范围应根据产品研制要求和资源情况,遵循下列原则:
a) 推荐采用经鉴定合格、质量稳定、有供货来源、满足使用要求的品种规格;
b) 限制或有条件地采用正在研制或尚未定型的品种规格,必要时补充限制要求; c) 在满足产品研制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压缩品种规格的数量。
5.3.5.3 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选用范围中所列各项目一般包括下列要素:
a) 标准编号;
b) 标准名称;
c) 推荐或限制的品种规格;
d) 生产工厂;
e) 选用(限用)相应品种规格的说明和指导意见。
5.3.5.4 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选用范围可综合编制,也可按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分别编制; 视管理方便和习惯,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选用范围可作为产品标准化大纲的附录,也可作为独立文件。
5.3.5.5 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选用范围实施动态管理,随着研制进展,要及时补充需要的或调整 其中不合适的品种规格,保持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