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目的
验证产品的维修性(含测试性)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
8.2.2 工作项目要点
8.2.2.1应根据 GJB 2072 或采用经订购方批准的其他方法进行维修性验证。
8.2.2.2维修性验证试验可与产品可靠性试验、与维修性有关的保障要素的定性评价等结合进行。
8.2.2.3维修性验证试验应包含测试性验证。
8.2.2.4应制订维修性验证计划,并经订购方批准。其一般要求应符合 GJB 2072。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a) 验证的目的、指标和要求;
b)
验证的方法及选用的理由;
c) 若结合其他试验进行时,应说明理由、方法及注意事项;
d) 受试样品、试验用设备、设施以及所需维修作业数;
e)
试验组的组成、人员资格及职责;
f) 有关下列情况的规定或处理原则:保障设备故障;由于从属故障导致的维修;技术手册和保障设备不适用或部分不适用;人员数量与技能水平的变更;拆配修理;维修检查;维修时间限制等;
g) 试验总时间和详细的试验实施计划;
h) 收集数据的内容与属性,并纳入工作项目 205;
i) 订购方参加验证的时机与程度。
8.2.2.5 验证结果应编写成报告,其中应附完整的验证记录,并报订购方审定。
8.2.3 注意事项
订购方在合同工作说明中应明确:
a) 维修性验证的地位和作用;
b) 维修性验证试验的时机与场所;
c) 按 GJB 2072 或者选用别的验证方法;
d) 维修性(含测试性)的验证指标值;
e) 维修性验证报告与保障性分析报告要求的协调;
f) 需提交的资料项目。
其中 b)、c)、d)是必须确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