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 目的
识别由环境、人员、装备使用与保障规程等造成的危险,评价用于消除、控制或降低风险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7.5.2 工作项目要点
7.5.2.1 识别并评价由人员操作、执行任务或实施保障导致的危险,分析中应考虑各阶段的装备状态、设施间接口、设定的环境(或区域)、保障工具或其他专用设备等,并重点考虑软件控制的测试设备、使用或任务次序、并行工作的效果与限制、人的生理因素、意外事件的影响、人为差错等导致的危险。
7.5.2.2 该分析工作应确定以下内容:
a) 需在危险环境下完成的工作、工作时间及将其风险降到最低所需的措施;
b) 为消除、控制或降低相关危险,对装备软硬件、设施、工具及试验设备在功能或设计要求方面进行的更改;
c) 对安全装置和设备提出的要求,包括人员安全和生命保障设备等;
d) 警告、告警或专门的应急规程(如出口、营救、逃生、废弃安全、爆炸性装置处理、不可逆操作等);
e) 危险材料的包装、装卸、运输、贮存、维修和报废处理要求;
f) 安全性培训和人员资格的要求;
g) 与其他系统部件或分系统相关联的非研制硬件和软件的影响;
h) 操作人员可控制的危险状态。
7.5.2.3 应按相关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准则,提出消除危险或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所需要的安全性措施。
7.5.2.4 应该对装备生产、部署、安装、装配、试验、使用、维修、服务、运输、贮存、改进、退役和报废处理等工作规程进行安全评价并记录成文。
7.5.2.5 当系统设计或使用规程发生更改时,应更新使用和保障危险分析。
7.5.2.6 使用和保障危险分析的结果应作为制定安全性关键项目清单的依据。
7.5.2.7 应对使用和保障危险分析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为制定安全的装备使用和保障规程提供依据。
7.5.3 注意事项
订购方应明确:
a) 承制方需要向订购方报告的危险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等级;
b) 采用的分析技术和报告格式;
c) 需评价的具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