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各级管理者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其管理要点是: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取得结业证书,持证上岗。
2、企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可与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同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可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中职业健康培训的要求进行。其教育内容为: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
(2)管理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3)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病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