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观察与交谈
(1)观察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仓库等现场,确认其符合性。
(2)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与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交谈,了解其上岗前是否获得下列资料:①作业场所使用的有毒物品的特征、有害成份、预防措施、教育和培训资料;②有毒物品的标签、标识及有关资料;③有毒物品安全使用说明书;④可能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它有关资料;⑤劳保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