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职业病检查诊断程序方面。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职业病只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且必须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职工居住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而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诊断,必须出具企业提供的材料证明。这使得职业病检查、诊断程序繁复。
6.职工素质方面。
我国的职业病发病区主要集中在工作环境简陋、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较高的场所,而从事这类工作的职工大都是文化素质不高的农民工或临时工,缺乏对有毒有害因素的基本辨识能力,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职业病,不懂得如何避开危害因素的侵害,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薄弱。
7.宣传教育方面。
由于对职业病的相关防治知识宣传不够,未能引起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政府、企业的义务和职工的权益都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