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责任人员
(一)职业健康安全代表的作用和责职
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确保按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3.确保企业全体成员形成满足顾客及相关方要求、法律法规要求、环保和安全的意识;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负责就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认证机构联络,负责企业内部沟通,及时收集、分析和汇总顾客的信息,向总经理和各相关部门传送,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具体表现在:
1)检查在工作场所雇主是否对风险做了必要的提示,是否发生过事故、事件是否存在直接风险;
2)要求监察员在检查过程中陪同检查团;
3)在员工的允许下,代表员工在会议中就安全健康问题提出意见;
4)搜集员工的意见;
5)了解除机密以外的一切信息;
6)在雇主允许的范围内接受顾问援助;
7)要求雇主组建一个安全健康委员会并且检查附随的记录。
8)发出整改通知(PIN);
9)制定每当威胁健康和安全的危险出现时可以紧急停工的程序;
10)向员工和健康安全委员会(如果存在的话)报告危险的或者不安全的操作;
11)进行认可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12)与雇主协商工作场所的方案变更;
13)作为安全健康委员会中员工的代表。
(二)员工代表的作用和责职
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代表公司员工适当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参与风险控制的策划、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评审;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如事故和事件调查、现场安全检查等;
2.参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评审;
3.就职业病预防、风险危害预防的职工人身安全防护方面,工作场所影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提出有益的改进建议和要求;
4.代表公司员工与领导层进行沟通;在职业健康安全防治方面负有宣传、释疑和监督各项活动落实情况;
5.外部协商应考虑:与承包方就影响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变更的协商,适当时与外部相关方就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的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