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软件验收申请
5.1.1 软件验收申请程序
被验收方向验收方提交软件验收申请报告,概要说明申请验收的软件满足 4.1 所要求条件的情况。
软件验收申请报告应由被验收方的负责人签字。
对于委托开发软件,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参见附录 A.1)主要内容应包括:软件名称、软件研制任务
来源、软件用途及组成、主要功能与性能、软件研制情况、研制阶段评审情况、软件测试情况、配置管理情况及满足主要战术技术指标情况等。
对于现货软件及其他软件,验收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软件名称、软件用途及组成、主要功能与性能以及文档清单。
验收方在收到软件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被验收软件的功能、性能及文档等方面的内容,检查其是否与 4.1 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并对被验收方提出的软件验收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应予以批准,并通知被验收方;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应退回被验收方,并说明原因。
5.1.2 被验收方应提交的资料
对于委托开发的软件,被验收方在提交软件验收申请报告时,应提供被验收软件的确认测试报告及其评审结论,以及 4.3 所规定的文档清单和软件产品清单。
对于现货软件及其他软件,被验收方在提交软件验收申请报告时,应提供被验收软件的产品规格说明,以及 4.3 所规定的文档清单和软件产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