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用户要求分析
开发方应参与分析需方提供的用户要求,以了解用户需要。用户要求可以采取如下形式:
a) 用户需要说明;
b) 调研报告;
c) 问题/更改报告;
d) 对原型的反馈;
e) 访谈记录;
f) 其他形式的用户输入或反馈。
5.4.2 运行方案
开发方应参与定义和记录系统运行方案,其结果应包括 GJB 438B-2009 中运行方案说明(OCD)规定的全部适用项。
5.4.3 系统需求
开发方应参与定义和记录系统要满足的需求以及保证每项需求得以满足所使用的方法。这些需求包括所要求的状态和方式、能力、外部接口、内部接口、内部数据、适应性、安全性、保密性、环境、计算机资源、质量因素、设计和构造的约束、合格性、需求可追踪性等方面。其结果应包括GJB 438B- 2009 中系统/子系统规格说明(SSS)规定的全部适用项。有关系统接口的需求可以包含在系统/子系统规格说明(SSS)中,也可以包含在接口需求规格说明(IRS)中。
注:如果一个系统由若干个子系统组成,那么 5.4.3 中的活动与 5.5 中的活动将迭代地执行,以定义系统需求、设计该系统并标识其子系统、定义这些子系统需求、设计这些子系统并标识其部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