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制方在进行产品生产性分析时,应依据产品结构特点及现有的和规划中的生产条件,编制生产性分析细目,参照该细目内容实施检查。下面的分析细目可以作为一般指导。
A1一般设计方面
a.有没有考虑过备选设计方案?是否选择了最简单、最方便的生产方案?
b.这项设计是否超过目前制造技术水平?
c.能否使用经济工艺方法?
d.是否已有现成的设计?
e.是否规定使用专利产品,专利工艺?
f.是偏于先进的,还是偏于保守的设计?
g.如重新设计能否取消某些东西?
h.是否有多余运动或动力浪费?
i.这项设计能否进一步简化?
j.能否使用较简单的制造工艺?
k.能否将差别较小的几个零件改为同一个零件?
l.能否较大程度地应用权衡方案?
m.有无较低成本的零件可以完成同样的功能?
n.可以使用其它装备设计的零件吗?
o.能否减轻重量?
p.是否有类似的而成本较低的设计?
q.能否使这项设计获得更多的功能?
r.对设计和功能而言,质量保证措施是否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