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优化事故登记表内容,增强对企业事故管理指导作用
1)建议在现有《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的基础上,增加有关“提出的改进措施’、“改进措施完成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等项目,形成供企业使用的登记表,并以AQ标准的形式予以发布﹐指导企业形成规范化的事故登记档案和事故跟踪闭环处理机制,为监管执法、事故整改情况评估等提供支撑。
2)建议恢复对“损失工作日”的统计,以实现对伤害严重程度相对公正的对比判断,因为歇工天数与人员体质、单位管理、主观意愿等有密切关系,不利于客观统计分析。
3)建议在《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中恢复对事故原因的条目化统计﹐并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的有关准则,填写深入到二级或三级类目,以便进行更为深入的统计分析。
4)建议探索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在登记表中设置更多条目化内容,如:人员培训时间、再培训周期等,为基于信息化支撑开展大数据量化统计分析提供元数据支撑。
5)建议加强事故登记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为抽样调查等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数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