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合理删减GB/T19001标准 在
GB/T19001标准的应用实践中,往往很难有充分的、正当的理由对标准的要求进行合理的删减。例如:
1、
GB/T19001标准7.6条款的要求通常很难被删减。按照
GB/T19001标准8.2条款的要求,组织必须建立并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只要存在监视和测量活动,就应该存在监视和测量的手段,即存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GB/T19001标准中“测量设备”的定义是:“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器械或它们的组织”。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概念很宽泛的,不仅仅指监视和测量的硬件设备,还应该包括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软件、标准等。
2、某公司无采购权,采购由其母公司负责,但该公司应对供方的评价选择和采购需求提供信息,并且应对采购的产品在投入生产之前实施验证。由此看出该公司负有采购过程的相关责任,其活动也应影响采购过程的能力,因此不能删减“7.4采购”。
3、服务类产品因具有其特点,组织的产品实现过程和产品往往不可分。只要有新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的推出,或是因为有不同的需求而存在新的服务过程的开发,就不能轻易删减“7.3设计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