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形势严峻。施工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安全的环境所致,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接近危险源、个人防护设备使用不当和违章操作等)[2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3-5]。目前,不安全行为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和预防管控等方面。在不安全行为成因分析方面,主要包括炎热潮湿的作业环境、现场安全装置布局不合理等外部因素(0-]和工人自身特征、情绪及心理变化等内部因素[7-8]。在不安全行为预防管控方面,Winge等[PI提出及时的现场监督工作和风险管理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具有较强联系。针对不安全行为防控措施的研究更多地集中于前期的教育培训[10]或者现场监督与检查,然而这些方式的空间覆盖面有限,且检查项目较为固定,总体呈现静态、局部、标准化的特征,较难适用于各类不安全行为因时间、环境等改变而产生的发生频率、所致后果等的变化。因此,有必要建立全面的不安全行为清单,定期对各类不安全行为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并根据更新后的评估结果,对不安全行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级,对重点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并优先配置管控资源。
然而,当前针对不安全行为评估方法的研究相对较少,更多的是针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状况进行评估3.11-12。例如,常用的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法(LEC法)就是通过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作业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以及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C这3个维度来衡量作业条件的危险性D[13]。这种评估方法主要针对现场整体的施工作业条件,即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如日常检查制度未落实、安全帽有缺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