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二)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第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和决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方向以及部署安排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安全部是安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总监兼任。
第八条 负责审定、批准公司长远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分别纳入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评审公司安全承诺,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九条 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十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决策层、管理层至少每季度应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的现状、研究并制订阶段性安全生产对策;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到及时决策。
第十一条 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安全资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