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 轿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不准驶入厂房、库房、站房。确需进厂房装卸货物车辆,由业务部门和作业区共同确认后方可入内。
6.3.4 禁止任何车辆占用消防专用通道。
6.3.5 叉车空载行驶中必须把叉降至最下端方可。
6.3.6 摩托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头盔行驶。
6.3.7 汽吊必须降下吊臂,固定吊钩后方可行驶。
6.3.8 履带式车辆未经许可,禁止在厂区道路上行驶。
6.3.9 自卸货车必须将翻斗完全降下,插好保险销方可行驶。
6.3.10 不准无证驾驶车辆或超速行驶车辆。
6.3.11 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物泄漏的措施
6.3.12 提送货物车辆,货物捆绑应牢固,行驶应平稳,不准超载行驶,超速行驶,转弯速度要慢,防止货物滚落,砸坏路面和伤人。
6.3.13 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应严格按照厂区道路指示标线和交通指示标牌等行驶,不得违反公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