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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来源:杭州北航 作者:杭州北航 发布时间:2010-05-25 查看次数:4627
ISO14001法律法规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96年八届十九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8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做了修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共7章60条。
    1、水环境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3章第9条~26条对水环境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例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的时候应当统筹兼顾,维护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2、防治地表水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4章27条~40条对防止地表水污染做了规定,例如:(1)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2)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3)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铅、氢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防流失措施。
    3、防治地下水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章第41条~45条对防止地下水污染作了规定,例如:
(1)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物质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2)在无良好隔渗地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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