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2004版)GB/T24001标准的主要变化与1996版相比,GB/T24001-2004标准没有十分大的变化。比较明显的差异有如下几个方面: 1、标准名称由“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改为“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2、术语和定义:增加7个术语及其定义;术语“环境表现(行为)”改为“环境绩效”;另对10个术语的定义作了编辑性修改(更加简洁明了)。 3、要素结构有两点明显改动。(1)原“4.5.1监测和测量”分解为“4.5.1监测和测量”和“4.5.2合规性评价”。 4、7个要素名称作了修改,更加准确。如“4.4.1”要素由“组织结构和职责”改为“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5、某些要素的内容有或多或少的变化,比较明显的有如下三个方面:(1)进一步突出了环境因素和法规性在标准中的核心和主线地位,两者联系更加紧密。如:明确要求要“确定适用法规如何应用于它的环境因素”。(2)对相关方的管理更加严格:要把方针主动传达给重要相关方人员,并对重要相关方人员的培训及效果进行检查。(3)相当多的隐含要求明示化,使企业更易于掌握。如:管理评审输入明示有8项内容;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明确分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