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有哪些重大风险? 网、厂分开后,发电企业和输电、供电企业,如果建立“体系”和有效动作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策划风险控制时,都要按专业的各项生产工和先识别“危害因素”,再评价风险和确定重大风险,并在管理文件中列出重大风险控制清单。重大风险项目的确定可以这样进行。
(1)参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结合发电或输电、供电的实际,对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工作事项、作业项目,一般都应确定为重大风险项目。
(2)从25项“反措”所对应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中,结合要进行的作业项目,第一措施针对的危害因素,按LEC法则计算出级别,加上经验判断,属于高度危险以上的风险可确定为重大风险。
(3)一旦有突发事故,会造成大面积停电、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项目。
(4)按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按“标准”进行确定。
(5)从事煤矿、电联合开发的集团公司,还要考虑煤炭生产中的重大风险控制项目,如确保“井下通风良好”就要作为重大风险进行控制、管理和监督。防止矿难发生,必须做到有备用的通风设备系统,并实现联动;按程序化确保通风良好的“管理方案”和确保严格执行管理方案的“执行方法”,运作好各要素功能;按“体系”的三级监控加强监督,坚持按“标准”规定和要求,及时消除一切异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