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制定岗位“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级级有责”、“人人有责”,一定要制定出明确、可操作的岗位“安全职责”。只有这样,才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落实到每一项生产活动中去;才能使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两个部分有效地运作起来。如果未制定岗位“安全职责”,或制定的“安全职责”全厂只有几条,“三级控制”责任和岗位安全职责不明确,领导只是号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自身没有履行“建立、健全”和“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工作,没有把各级员工要履行的许多“行为规则”转化为“行为守则”,则这种不具体、较难操作的岗位“安全职责”是难以落到实处的,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两个部分”也很难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安全生产也就谈不上“可控”、“在控”,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将难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