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因素的评价:是非判断法 环境因素的评价是采用某一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评价准则对全部环境因素进行评价,最终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目前常用的评价方法是:是非判断法、专家评议法、多因子评分法、排放量/频率对比法、等标污染负荷法、权重法等。
是非判断法是根据制定的评价准则,对环境因素进行对比、衡量并确定重要因素。当符合评价准则之一的,即可判为重要环境因素。
用是非判断法评价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因素的原则:
1、违反国家或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环境因素(如超标排放污染物,水、电消耗指标偏高等)。
2、使用国家法规或地方政府明令禁止使用或限期替代使用的物质(如氟利昂、石棉和多氯联苯,使用淘汰的工艺、设备等)。
3、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废物(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共47类、医疗废物等)。
4、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影响(如化学品意外泄漏、火灾、环保设备故障或人为事故的排放)。
5、环保主管部门或组织的上级机构关注或要求控制的环境因素。
6、造成国家或地方级保护动物伤害、植物破坏的(如伤害保护动物一只以上或毁残植物一棵以上)(适用于旅游景区的环境因素评价)。
7、开发活动造成水土流失,而在半年内得到控制、恢复的(修路、景区开发、开发区开放等)。
8、使用极毒农药或造成中毒一人以上的(如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或农药使用过程)。
以上是评价准则的基本内容,应用者可根据组织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环境因素的复杂程度制定具体的评价准则。评价准则应适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可衡量性,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