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因素的识别,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全面: 环境因素识别时应充分考虑组织所有产品、活动、服务中能够控制及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所使用产品和服务中包含的环境因素)。1、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过去:即过去的环境影响一直持续到现在,如泄露事件造成土地污染。 现在:正在进行或产生的产品、活动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及影响,如清洗工位甲苯的排放。 将来:环境影响持续或发生于将来,如新、改、扩建项目中涉及的环境因素。2、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正常:一般、日常的连续运转状态,如设备的正常运转及生产。 异常:可以合理预期并发生的非正常状态,如机器设备的开机、停机、检修等。 紧急:不可合理预期的突发性状态,如火灾、爆炸、环境设施的突然失效等。3、考虑不同的环境因素类型,包括: ——向空气的排放; ——向水体的排放; ——向土壤的排放;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如土地使用、水的使用); ——地方的或社区的环境问题; ——能源的使用; ——能量的释放(如热、辐射、振动等); ——废弃物和副产品; ——物理属性(如尺寸、形状、颜色、外观)。二、具体: 环境因素的识别是与其控制和管理密切相关的,识别的细化程度应大到对其进行有意义的验证小到能对其进行充分的理解,应与将来控制和管理的程度一致。如在锅炉废气中不同组分的污染物的控制手段不同,环境因素识别时应细化为“SO2的排放”和“烟尘的排放”,较之“锅炉废气的排放”更有针对性。三、环境因素的识别应与环境影响相联系 环境因素的控制是以控制其环境影响为目的的,同一个环境因素可能存在不同的环境影响,所以环境因素识别时应明确其环境影响,包括正面和负面的,环境因素和影响是相辅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