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4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由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如果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纪录(见4.2.4)。
注:顾客财产也可包括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
理解与实施目的
(一)顾客财产:所谓顾客财产是指那些属于组织的顾客所有,由顾客提供给供方使用或构成顾客产品的一部分的材料部件、图纸、设备等。顾客的知识产权及个人信息也属于顾客财产。
(二)组织应爱护在组织内部使用或存放的顾客财产。
(三)要充分识别在组织的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顾客财产,如物业管理中有大量的顾客财产,从房产、设备、设施、业主车辆。到业主提供的维修用材料配件、委托收发的报刊信件,及工程维修服务时业主家的墙面、地面和设施等。
(四)财产应有一套管理控制的程序,例如必要的验证(监测或测量)、过程的监督和测量(8.2.3)以及产品防护(7.5.5)通过管理控制,保证顾客财产在组织控制下或使用时不受到损坏。
(五)当发生顾客财产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时,应及时向顾客报告,并做好记录。
(六)2008版标准明确规定将顾客的个人信息也明确为顾客财产,这里的顾客信息通常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财产信息、身体状况信息、家庭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