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同时”制度 法律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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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健康安全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单位或工作场所;
——措施名称;
——措施内容和目的;
——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3)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定了企业内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是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处理。
(6)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规定了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7)职业健康安全监察制度 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监察。
(8)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制度 预评价实际上就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
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职业健康安全设计和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察时作为参考。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