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
(1)设计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设计策划、施工设计成果审批和对施工设计项目组的设计控制进行监控,施工设计项目组负责人实施施设计项目的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更改的控制,及对施工设计分包的控制。
(2)成立施工设计项目组;对于不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活动,应委托设计(设计分包)。
(3)对于工程施工详图的深化或细化设计,应经设计单位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2.施工设计输入
(1)应明确施工设计的输入,并对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评审。
(2)设计输入的依据是包含:与产品有关的信息,包括客户要求;设计依据如功能和性能要求;适用于产品的法规要求和标准规范及图集,可将以前的类例设计成果直接作为输入;企业认为必要的要求。
3.施工设计策划
(1)内容包括:设计组主要成员及分工,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起止日期、设计输入下达时间、设计评审时机及方式、项目会审(签)时间,设计验证方法等。
(2)设计计划由设计项目组编制,报设计管理部门审批。
(3)设计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设计计划的实施情况。
(4)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计划调整、补充或修改,并按程序重新审批。
4.施工设计分包
(1)需委托设计时,应按规定评价、选择合格的外包设计单位。
(2)对设计分包的设计计划审批,并按其对施工图出图时间进行控制,对设计过程追踪,对设计成果评审和确认。
5.施工各专业设计分工和接口
(1)协调沟通
1)分为内部流程(包括设计设流程和各专业协调)和外部流程(设计图纸内部审核和外部图纸报批)两部分。
2)定期召开协调例会。
3)协调沟通内容:
A.图纸评审、审核情况;
B.各专业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和解决方案。
(2)专题会议
(3)图纸会签
1)形成会签制度;
2)应通过风险识别对施工设计和管理活动进行适宜的增减。
6.施工设计评审、验证和控制
(1)在适当阶段进行设计评审,以确定该价段的结果是否满足要求的能力,并找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2)对设计输出验证,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7.施工设计成果审批
(1)设计成果应形成文件,如设计说明、图纸、验收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设计文件应通过校审并得到主管批准。
(2)设计输出应满足输入要求,给出后续的采购、施工生产和服务提供的必要信息,明确接收准则,明确产品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产品特性和要求等。
(3)项目负责人审查文件的完整性,组织会审及会签和验证、归档。
8.施工设计成果确认
(1)在施工图使用前对其确认,确认的结果应反馈到设计的有关阶段,进行必要的改进。确认应形成记录。
(2)设计确认方式:方案设计的审查批复、施工图审查和顾客确认。
9.施工过程期间的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及其批准方式和授权人员:
1)常见的设计变更可授权给设计负责人实施;
2)可能引起质量风险的重大设计变更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3)变更的批准应采用书面方式进行。
(2)当内、外部人员经过确认或评价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时,应由原项目设计负责人(或经授权人)进行评估,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过程。
(3)当变更可能影响施工质量时要及时实施评审、验证和确认。针对所需变更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安排适宜的施工设计活动。
(4)所有设计变更活动应由规定的责任人记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