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分包施工质量与验收
(1)对分包方的控制内容包括:
1)项目信息沟通;
2)工程计划实施;
3)材料报告验收;
4)工程进度执行;
5)安全生产风险;
6)人员进场情况;
7)工程质量水平;
8)施工环保效果;
9)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置;
10)其他(如成本控制)。
(2)对分包方控制重点包括:分包项目的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和重要过程的控制细节: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选用有产品合格证、信誉好的产品,国家有复检要求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要求;对重要的关键过程应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等)。
3)对施工进度管理;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4)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要求持上岗证的人员。
5)施工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
6)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分,若发现安全隐患应马上整改或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项目经理部实施对分包方的日常管理活动
(4)企业对分包方的控制是履行总包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包括:
1)名册管理;
2)程序管理;
3)施工监管评价;
(5)企业应按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步骤对分包项目进行验收。
1)分包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2)实物质量验收:项目部先要求分包方自检,自检合格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项目部,并由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
3)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按有关规定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移交项目部,项目部对其检查核对。
4)工程保修书:分包方交付工程时应附《工程保修书》,内容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明确期限和分包单位的保修承诺。
5)只有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均通过了验收、工程保修书内容合要求,项目部才能接受分包工程式的移交,并进行工程结算。
6.分包履约评价
(1)企业应对分包方履约情侣况进行评价并保存记录;
(2)分包合同履约完毕或分包施工服务中,工程管理部门会同项目经理部,可对分包方进行履约评价, 内容包括:
1)分包项目的质量水平;
2)施工进度;
3)质量过程控制能力;
4)质量成本;
5)合同履行情况。
7.分包方重新评价、管理改进
(1)在汇总分包项目履约评价的基础上,对分包方进行重新评价;
1)项目经理部对分包方进行评价,作为分包合同结算的依据之一;
2)根据分包方的表现,对分包方进行分级;
3)已评价为不合格的分包方,在合格工程/劳务分包方名录中予以删除;
4)根据工程需要,对曾经使用但已被删除,或长期没合用的合格分包方在使用前应进行重新评价;
(2)评价的记录应予以保留;
(3)施工企业要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淘汰不合格的分包方;
(4)应持续进行分包管理工用的改进,包括:发现并处理分包中的问题;重新确定、批准合格分包方;修订分包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