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
(1)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施工质时检查工作,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
(2)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的有关要求见8.2.6节施工过程控制流程。
2.配置工艺标准及施工准备
(1)通用工艺或作业指导书通用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艺标准,企业自编的工艺规程或作业指导文件,不需要形成文件的操作惯例等。;
(2)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材料要求、主要施工机具、作业条件要求等。
3.按工艺标准实施工序控制
(1)控材料和工序质量控制点实施重点控制;
1)控制材料关键要求。
2)控制技术关键要求。
3)控制质量关键要求。
4)控制HSE关键要求。
5)控制作业环境关键要求。
(2)按规定的工序活动顺序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和服务
(3)按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安全环保及建立保存工程质量记录。
4.自检、交接检、专检
(1)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专检和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对于隐蔽工程应设置质量停检点,实施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并向监理单位报验,建立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中间交接检查。
(3)专检和施工过程检验试验按《检验和试验计划》进行,见8.2.8节内容。
5.施工质量自检评定
(1)检验批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料、施工艺、设备类别划分。
(2)检验批验收的合格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规定:
1)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资料完整。
(3)在施工班组对检验批工程的主控和一般项目进行了自检评定的基础上,项目专业质检员进行抽检评定,作出检查评定结果并填写质量验收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对分项工程按检验批部位、区段作出检查评定结果和检查结论,并填写质量验收记录。
(4)在项目经理部自行检查评定基础上报验后,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