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组织已经“建立”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志是本标准的17个要素已经开始“实施”了,“保持”意味着体系在持续运行,并为“持续改进”提供了基础与保证。
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水准和复杂程度、文件制定的详略程度以及资源保证程度均取决于组织的活动及其特性(规模、结构与复杂性)。体系所覆盖的范围一般以其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活动为主,对应的“工作场所”通常明示的是其产品生产厂区或服务提供的建筑物区域。
组织在试图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时应通过初始评审的方式确定基现有职业健康安全的风险水平。
初始评审的目的是对组织面临的所有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现状进行评价和判断,以找出与适用法观标准的差距,确定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改进的机会,作为建立管理体系的基础。
在实施初始评审时至少考虑以下内容:
a.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相关方要求);
b.组织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识别与风险评价;
c.职业健康安全评估;
d.对现有系统、惯例、过程和程序的评估;
e.职业健康安全改进动力的评估;
f.对先前事件、职业病、事故及紧急情况调查反馈信息的评估;
g.其他管理体系和可利用资源。
初始评审不能代替用系统方法实施的危险识别、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的确定,介能为策划这些过程提供有用的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