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18001:2007标准3.2.15“合规性评价”条文的理解
1.合规性评价是法规标准要求符合性的评价,通行的做法是在适用法规标准和其他确认的要求识别出来后,对于法规标准编制相应的适用性评价表,即将法规标准中与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及管理相关的条款摘录出交责任部门执行,适用性评价人员定期要求各部门将适用性评价表中条款要求的执行情况和结果写进法规标准的合规性评价表中,必要时对其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验证。最后汇总合规性评价结果或编写合规性评价报告,作为管评输入之一。
2.合规性评价对于适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价可以粗略一些;对于适用法规对应的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合规性评价应更详细一些。
3.适用法规的适用性(条土地证产价是合规性评价的前提条件,合规性评价的方法有逐一评价法和综合评价法,国内普遍采用的国逐一评价法,即针对每一个适用法规标准的适用条款进行遵守情况的符合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