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的识别原则
(1)识别全面(应对三种状态、三种时态、三种时态和八种类型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连续运行);异常(如生产的开车、停机、检修等)和紧急状态(如潜在火灾、事故排放、意外泄漏、灾害天气、地震等);
三种时态:过过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泄漏事件造成的土地污染),现在(如现场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问题)和将来(如产品出厂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将来潜在法律法规变化的要求,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因素)。
八种类型:以上三种状态、三种时态交叉组成的各类环境因素可能存在的八种负面环境影响:向大气的排放、向水的排放、向土壤的排放、原材料及自然资源的使用、能源的使用、能量释放(如热幅射、振动等)、废物和副产品、物理属性影响。
(2)识别具体--识别应与随后的控制和管理需要相一致。识别的具体程度应细化至可对其进行检查验证和追溯。
(3)明确环境影响--识别时列出环境因素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描述准确--依据
ISO14004标准示例,环境因素通常可描述为“环境因素(物质)或污染物的名称与某一行运或动作的组合”,即名词加动词。污染物的名称应明确到有关污染物质种类或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