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4 规定搬运、维护、保管和储存方法,以防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损坏。
7.6.5 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基准时,应获得前一次确认的结果,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7.6.6 校准和检定(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
7.6.7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再予以重新确认。确认计算机软件满足预期用途能力的典型方法包括验证和保持其适用性的配置管理。本公司目前无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的过程。
引用的程序文件
(1) 与顾客有关过程的管理规定
(2) 采购管理办法
(3) 生产运作管理制度
(4) 监视和测量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