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删减。
软件本身规定使用要求或已知预期用途的确认属于7.3.6。设计和开发的中间成果和最终输出也应是可验证的(见7.3.3)。故无须7.5.2确认。
如果合同约定交付后培训(实际上是交付的内容之一),虽然具有服务的性质,但与顾客方人员接触层面上发生的活动因属于知识的交付,其结果是可以且必须验证的。没有更多服务产品“提供与交付”的特性。故无须对培训过程进行事先确认。除非附加其他结果不可验证的特殊情况,7.5.2删减或不适用理由是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