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2在服务业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可删减的。理由是服务业这所以成为服务业,其广义服务过程中至少有一项(以上)在与顾客接触层面上发生的活动。这些活动有一个特点——提供即是交付。即服务提供与交付的同时性。这决定了这类活动不可能在交付前验证。不合格服务发生也就同时被接收,仅在接收后显现。所以需要确认有效的安排来事先控制。
7.3须谨慎,是因为不知该销售活动存在统一的服务规范。若不存在,则应决定该销售服务包含哪些服务内容,应做成什么样……,需要通过7.3服务项目设计来形成服务规范。
7.6须谨慎,倒不是调查表的原因。调查表只是建议。该建议最后还是要求在8.2对这类“测量设备”加以确定。这没有标准要求。也没有标准要求服务业都必须搞调查。如服务业要求调查表放7.6,则一般企业类似的调查表是不是也应该由8.2.1改7.6?通用的ISO不可能要求这种“行业歧视”。问题在后面——销售涉及贸易结算。只有当其所销售商品完全与计量无关且不为分装销售承担计量责任时,才可能没有涉及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