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数据分析条款理解
根据8.4数据分析标准条文,组织应至少提供以下方面数据:
a)顾客满意;如顾客满意度、顾客产品质量投诉率(次数、比率、分布、投诉质量特性点分布等)
b)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如采购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等的合格率,各单项产品特性点分布等。
c)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如可量化其结果的过程的工程能力指数Cp或Cpk,各产品单项特性对应的六西格玛控制水平,SPC(统计过程控制)等识别出的过程异常和产品特性趋向不合格的非正常统计状态(正是预防措施启动的最主要原因)等。
d)供方;包括所提供产品的合格率,关键加工过程的工程能力指数Cp,以及产品关键特性对应的六西格玛控制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