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环境管理制度 |
法规依据 |
实施方式 |
政府管理部门 |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
《环境影响评价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登记表》 |
市环保局 |
2.“三同时”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单》 |
市、区环保局 |
3.征收排污费制度 |
《排污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上海市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 |
《排污核定通知书》 |
市环境监察总队 |
4.限期治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总局令第6号) |
《限期治理决定书》、限期治理方案 |
市环保局 |
5.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市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
市环保局 |
6.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
市环保局 |
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
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