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6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以确保其通过下列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形成文件的程序,以控制因缺乏程序文件而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情况;
b)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及合同方。
组织在识别出了重要环境因素之后,就必须策划和确定控制这些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途径和方法,途径有三,其一将部分重要环境因素纳入环境目标指标,通过策划环境方案进行管理,其二是通过日常的运行控制(即本节)加以管理,其三是通过紧急准备喝响应加以管理与控制。